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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02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2 号)文件精神,将于近期开展本年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考核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1年1月后派出,归国满1年(截止2023年11月30日)的未考核教师。

二、相关要求

参加考核教师认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考核表》,相关业绩须到各职能处室审核认可。

三、提交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版《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考核表》交综合一号楼308,电子版发31324416@qq.com。


注意:不按要求接受考核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以后不再享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两年内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评优。

未尽事宜,请详询82312822,联系人:黄庆 邓建斌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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