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关于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29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相关推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已入选我校2016年公派出国计划的在职教师及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且持有外方邀请函的其他在职教师。

二、派出身份及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12个月。3.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2)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3)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2.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详细参见《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chuguo/s/378)。

3.其他要求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

4.应满足《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s/378)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31日下午6:00前,申请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和《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工作业绩简况表》(见附件4),并附上外方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号楼308)(进入2016年学校公派出国计划的教师本次不用再填写申请表(附件3)和简况表(附件4))。

2.2016年4月1日-6日,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答辩遴选,确定各项目推荐人选。

3.2016年4月7日-8日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系统完成后按顺序整理打印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5),一式三份,4月10日学校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2016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4.2017年9月30日前,录取人员办理全部相关手续,按期派出。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6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者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申报人必须提前规划、安排好出行期间的生活、工作事宜,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按其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受理信息变更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82312822,联系人:邓建斌、李丽。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3月28日

西部项目申报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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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29-82312822   E-mail:fzzx@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