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具体安排,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二)派出渠道
1.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2.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利用CSC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须按项目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CSC具体选派办法、联系方式可登陆CSC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
二、申请条件
(一)选派对象
已入选我校2016年出国资助人员名单的在职教师或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且持有外方邀请函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应有5年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应有2年工作经历。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报人的年龄及工作年限均须符合我校《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理人〔2007〕52号文件具体要求。
(三)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其他要求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三、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15年12月30日前,申请人应联系国外院校或科研、实验机构获取邀请函。申请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和《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工作业绩简况表》(见附件4),并附上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号楼304)(上学期已提交过的老师本次不用再填写附件3、4)。
(二)2016年1月初,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各项目推荐人选。
(三)2016年1月5日-10日,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2016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2016年12月31日前,录取人员派出。
四、其他注意事项
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2318,联系人:邓建斌。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3.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doc
4.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进修工作业绩简况表.doc
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
6.出国留学人员须知.pdf
7.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