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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5-05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陕西省高校选派访问学者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5年我校相关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我校可推荐2人,各学院(部)最多可推荐1人。

教育部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来自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的,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其他要求

1、各院(部)接通知后,请尽快组织实施,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2、推荐单位应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6日下午4点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3、经学校审核、推荐,最终人员名单确定以后,将通知有关老师进行网报,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因2015年陕西省所分配指标整体削减,资助名额紧张,被录取的申报人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校内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浪费指标,必须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如期完成进修任务,否则,其他进修项目均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

附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Add: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654信箱

Tel: 029-82312822   E-mail:fzzx@xa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