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依照《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1号)文件精神,开始实施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安排工作。
一、对象范围
2022、2023年新入职且未安排助教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要求
助教课程导师应富有教学经验,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专业方向与青年教师相同或相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每位导师每学年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1 名。
三、课程要求
根据西安理工教师〔2019〕1号文件要求,我校新入职青年教师必须承担相应助教工作,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助教课程类型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课程学时不少于24学时。
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教学安排,统筹规划、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于9月8日之前完成安排工作并将《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到综合1号楼308室,联系电话:82312822,邮箱:36690656@qq.com,联系人:邓建斌。
注意:青年教师在助教过程中需要按时填写《青年教师助教手册》,所在单位需在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结束后对其助教工作进行考核,从工作总结、指导教师评价、公开试讲等方面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及《助教手册》送到综合1号楼308室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