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研修活动。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参加此次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学习内容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每门课提供若干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已于2022年12月2日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将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具体课程清单及介绍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1 |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
2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3 |
师德典型引领 |
4 |
教师关爱讲堂 |
5 |
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包含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内容,旨在加强、提升教师在直播教学中的防范意识及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专题其他课程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教师身心健康等内容,主要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三、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若已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陆学习(具体操作及常见问题可参见附件1学习操作手册)。
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陕西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jspx.sneducloud.com)培训学时学分。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动员教师全员参与,切实保证每位教师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研修任务。
研修结束后,请于2023年3月6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参培情况总结及参培教师最终统计信息(附件2)发邮箱31324416@qq.com。
联系人:黄庆 邓建斌 联系电话:82312822
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