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是我国驻外外交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经济外交工作。为进一步充实经济外交工作力量,商务部将启动新一轮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工作,符合条件的人选,通过考试、考察、培训等程序后借调驻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品,具备胜任驻外外交工作所需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和文字写作能力。
4、有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驻外外交工作的需要服从国别安排,派出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二、推荐人选范围
报名人选范围应当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且为非英语语种干部。精通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非英语语种干部。
三、报名及推荐工作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报名截止时间:六月十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邓建斌 黄庆
电 话:8231282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