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1号)及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学人员及辅导员;
2、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理论考试有效期3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在本次受理范围之内;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具体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6月18日前将本单位报名材料汇总后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邮箱305296534@qq.com。
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陕西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2)技能考试费用120元/人(汇总后请通过微信转账提交)。
技能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27日至8月31日,具体时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郑永玲 黄庆 邓建斌
联系电话:8231282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