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新工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坚持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实践能力、有专门知识的特色师资队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我校青年教师到大中型企业实践锻炼,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二、组织形式
依托校院两级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合作平台,由学校统一组织,依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组织开展,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应到学校联系的企业(见附件《吴江经开区企业需求表》)或者与学院签署有合作协议的关联企业开展实践锻炼。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部)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24日前统一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综合1号楼308),咨询电话:82312822;联系人:邓建斌;邮箱:36690656@qq.com。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