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5〕7号)文件精神,我校申报人员考试安排已经完成,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1.考试时间:5月9日、10日(周六、日),具体时间以考生一览表(附件1)中标注测试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雁塔路13号)北院南阶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具体考试教室以考生一览表中标注为准),候考室设在南阶401、402、403三个教室。
3.考试分组:依据考生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分若干组。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课件),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题目自定(但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不一致的将不予接收考试)。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审专家现场针对讲课情况进行提问,回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三、准备资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2.讲课教案(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编写,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3.《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申请人员姓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应填写完整)一式四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型、本人信息填写完整)一式两份,请于5月5日到师资科领取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考试程序
1.查验证件;
2.讲课前将讲课教案、《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交现场工作人员;
3.开始讲课;
4.讲课结束后,专家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5.工作人员计算成绩并认定等次,同时留存《赋分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返还考生个人,考试后由我处统一领取。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根据本人考试时间(上午或下午)到达候考室等待考试(考生应提前在分组教室张贴的名单中查看本人排序;9日上午序号自1号开始,下午序号自17号开始;10日上午序号自32号开始,下午序号自48号开始);
2.需调整顺序的,请在考试当天与本组其他考生商议,我处不负责协调;
3.请考生牢记本人所在考试时段、测试序号、学科分组及对应的考试教室,考试当天在考试区域内将有醒目标识;
4.考生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师资科,联系电话82312318王希邓建斌。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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