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外办〔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选派对象
列入2017年度学校拟派出访学计划的教师。
(二)年龄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报人的年龄及工作年限均须符合我校《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理人〔2007〕52号文件具体要求。
(三)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详细参见《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
(四)其他要求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三、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17年4月5日下午6点前,申请人应获得国外院校或科研、实验机构的邀请函。申请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上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号楼308)。
(二)2017年4月初,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各项目推荐人选。
(三)2017年4月5日-10日,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2017年8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2018年9月30日前,录取人员办理全部相关手续,按期派出。
四、其他注意事项
2017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者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按其申请时提供的信息确定、录取结果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受理信息变更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2822,联系人:邓建斌。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