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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通知

作者:郑永玲时间:2019-04-15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5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学人员及辅导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理论考试有效期3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在本次受理范围之内。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纪录。

2、体检合格。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具体工作安排

1、技能考试报名请各学院(部)于4月16日前将本学院(部)报名材料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于4月18日至4月25日登录中国教师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详细安排见附件。

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陕西省201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2)技能考试费用120元/人。

2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于4月25日至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流程见附件),请各学院(部)于4月30日前将本学院(部)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须提交系统进行比对,通过则不用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没通过的教师需提交相应证书原件;获得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

2)申请人2018年-2019学年度教学计划原件(校教务处或院系教学安排表,需加盖公章);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上填报即可,无需下载);

4)、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一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请在背面写上学院和姓名);

3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19.4.22-23日,费 用:200元/人(费用自理)

体检地点:武警陕西总队医院 体检中心(西安市南二环东段88号)

注意事项:体检教师请携带体检表(自行正反打印,贴好照片)到武警陕西总队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前台。体检当天早上请禁食禁水,医院9点半截止抽血,体检前夜请不要饮酒、熬夜,身体有特殊情况请向医生说明。

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郑永玲 邓建斌

联系电话:8231282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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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29-82312822   E-mail:fzzx@xaut.edu.cn